29 March 2008

鱼,我所欲也

今天来点文绉绉的。

这是我的读后感, 你呢?

1
(文言文) -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白话文) -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理解) - 当必须做出选择的时候,人的本性就会选择最好的。
2
(文言文) -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白话文) -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理解) - 当必须做出生命与正义之间的选择时,正义应当优先。
3
(文言文) -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白话文) -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理解) - 生命固然重要,人格却是生命的灵魂,所以比较重要。
4
(文言文) -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白话文) - 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
(理解) - 人们只会在比生存更有价值的东西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放弃生存。
5
(文言文) -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白话文) - 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
(理解) - 人们的人格价值观远远超越对生命的执着。
6
(文言文) -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白话文) - 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理解) - 高尚人格并不只限于圣贤。
7
(文言文) -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白话文) -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理解) - 莫名的侮辱是不会得到接受的。
8
(文言文) -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白话文)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
(理解) -人们接受不义之财只为了物质享受与奉承崇拜。
9
(文言文) -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白话文) -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理解) -在不义之财与高尚人格中选了不义之财的人就是失去本性了。

读后感
孟子以循序与对比互相交叉的方式来交代他对人性的想法。

循序
1)从食物的选择到生命与正义的选择。
2)从选择开始看人性,再从选择细分高尚人格与低劣人格。

对比
1)鱼与熊掌
2)生命与正义
3)放弃生命与选择死亡
4)人性的抉择与没人性的选择

孟子此篇凸显了他对人性的看法。一开始他就借助鱼与熊掌(1)来表露人的本性,那就是当必须做出选择的时候,人本能选择最好的。接着,孟子提出了他对人性应有的守则:当必须做出生命与正义之间的选择时,正义应当优先(2)。

为了加强他的论点,孟子采用了正面解释与反问挑战的方法。孟子首先解释了有些东西是比生命来得重要的(3)。与此同时,他也利用反问来证明世上的确有些东西是比生命来得重要(4)。接着,孟子举出了例子来加强他的论点。他简略的举出了有些人明知道做了些不义的事情就会得到好处却不为所动(5)。这时候,孟子提出了人人皆有此心来表露人的好人格性非圣贤独有(6)。

为了分辨人性该有的举止与丧失人性的举止间之分别,孟子巧妙地利用两个例子来说明。食物是人人得以维持生命的必需品,但是人不会为了食物而受尽耻辱的。这就是人性自然的反应(7)。然而,有些人却为了物质享受与奉承崇拜而接受不义之财,这就是所谓的丧失人性(8)。最后,孟子的结论为不符合礼仪的行为就是丧失人性(9)。

由此可见,孟子这一篇不但延续了他的学说“人性本善”,而且很明确的告诉我们人性的守则。此外,他不但举出了丧失人性的举止,更凸显了原来人的欲念是可以让人丧失人性的。所以,与其说孟子主张人性以义为始,倒不如说孟子主张人性以欲为本?

11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哇!太深了吧?呵呵……

Frankie said...

minyoon,
哈哈潜水不是越深越刺激吗?呵呵。

Anonymous said...

原来已经潜到深海了。

Frankie said...

donlim,
哎呀。。。你也来揶揄我。。。。咳咳。

傻鱼 said...

鱼来自投落网了。。
喀喀

Frankie said...

傻鱼,
哈哈。。。欢迎!欢迎!
改天如果我写熊掌,不懂会不会引出一只大黑熊吗?哈哈。

dolphine said...

大黑熊就没有,海豚就来了。。。呵呵。。。

凡事凭良心。

Bombomba said...

首先第一次拜访请多多指教,

第二,
谢谢你让我上了宝贵的一堂课,
真用心也!

Frankie said...

dolphine,
哈哈。。。。此鱼非彼鱼。。。
不过你说得对,凡是凭良心。

Bombomba,
欢迎光临。。。
指教就不敢当,但是谢谢分享你的部落格。我已经过去看看了。。好一个天伦乐的部落格。。。我会常常过去看看的。

布莱恩 said...

哇,好久没有阅读文言文,还有附加白话文和解释,让我品尝孟子的哲理。
有你这样的用心良苦,马来西亚的中文发展将来靠你发扬光大!

Frankie said...

布莱恩,
欢迎光临。
哈哈。。。讲到这样。。。不是在蒜我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