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April 2007

Blogger's Code of Conduct - 部落格经营守则


刚刚在中时看到一篇关于部落格经营守则的讨论。希望大家也来参详一下。

《部落格小白防制條例草案》及其他 - 黃哲斌

Blogger's Code of Conduct

部落客行為守則(對,這是冷飯) - 龜趣來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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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虽然写部落格是件私人的事情,我们有权写我们的感想我们的愤怒我们的意见。但是,部落格是一种网上平台,就是说每个网民都有可能看到。那么,我们就应该遵守规则了。打个比方,我们在街上走,有痰我们随地吐,肚痛随地拉,那么对其他的道路使用者公平吗?

有人会说,我在自家随地吐痰随地拉屎,你要来是你自己的事,不来也不管你的事。那么我恳请这样的人别写部落格,改写日记好了。

20 comments:

海鸟 said...

这叫游戏规则。。。

.亮 said...

反对!网络可贵,可爱,可恨,可恶都在于它是自由的,不应该受任何力量的管束。

为什么每个网民可能看到就要遵守规则?谁有制定规则的权利?凭什么他就有指定权利的条件了?

网上这个环境说明了就是每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你需要自我调整自我防备去过滤所有的言论而不是要求人家自我阉割来配合你。(不是针对你啊)现实的媒体已经够受局限了,这片最后的净土,需要大家捍卫不是去局限。

我在自家随地吐痰随地拉屎,你看了不爽,你可以骂一声,以后别来就好,那是你的权利;但是你没有权利阻止我这么做让其他看了会爽的人一起来吐一起拉。

规则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请鼓掌.....

wk said...

我只赞同“我們為我們說過的話(打過的字)負責”。

部落本来就是要来express yourself的私人东西,写给自己和志同道合、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看,不喜欢就不要再看。就好像你在kopitiam里面听到不爽的言论,难道就走过去叫人家filter他的言论吗?坐远一点就是了。

放个Warning Tag是个折衷的办法,不过别期望每个博客都同意酱做。

还有你的街上吐痰的比方不贴切。

Mee Ling said...

Ei, 很不錯也,值得推廣。

wk said...

喜欢就加入吧。只要不是强迫威胁利诱都行。

Sfun said...

家有家规,blog也有blog规呀。

Raven said...

My blog, my rulez

ED said...

寫部落是給自己看﹐給大家看。如果有人不喜歡就別看囉。但稍微負責任一點也應該的。

阿祥 said...

凡哥,真正在意部落格的,才会觉得很多问题都是问题。

Anonymous said...

赞成~
虽然blog是私人的,但出现的场合是公开的,不管怎么自我,始终得顾及有很多人在看着呢

.亮 said...

我的博客,我的规则,掌柜,{{5}}!

wk,也给你{{五}}!

Anonymous said...

对我而言,blog就像我的秘密花园,园丁是我,赏花的人也是我。要是有路人经过想看看想歇息,或是想施肥,我也不介意。其他人的花园我也有兴趣去瞧瞧,甚至放些肥料(或对他人而言是垃圾?)。身为园丁,当然要负责好他的花园,不然花草枯萎,或是生长到路旁影响或是危害到他人,结果不能美化,反而破坏了次序。那不是破坏了最初想要得吗。

dolphine said...

我们所写的都代表着我们。

虽然说blog是私人的,但我们得为我们所写的負责任。

网络自由能不能longlive,就在于我们网民愿不愿意去負这一点点的责任。

Great freedom comes with great responsibility.

偉銘老師 said...

To dear frankie:

謝謝來留言,你的blog很讚喔

我加入你好友了囉!

呵呵…謝謝捧場呢^^

潇洒走一回(少俊) said...

国家与国家的法则不一样,有的国家严格对付!完全没有言论自由!

湘绣蜻蜓 said...

我同意WK的说法 --“我們為我們說過的話(打過的字)負責”
始终认为搞部落格是很个人但又可以选择公开的事,说什么话、写什么东西是依个人喜好。

Super Saiyan 3 said...

规则一定要有,但细节可以从长计议。

举个例子,现在的部落格,冒名发帖相当容易。这就需要一个机制来保障大家。

Frankie said...

各位,
谢谢大家的意见。
由于最近比较忙,所以没能回复大家的留言,在此说声对不起。请留意我的下个篇文章。

谢谢一直催我快写的朋友。

seasonc said...

原來不約而同都聊到這個話題嗎?

我是覺得, 大家都是成人了, 喜歡的文章就留言推一下, 有同感就同聲同氣一下. 不喜歡或反感的, 就不用看嘛, 何必去罵作者? 要知道, 你去人家家玩, 看到人家家里擺飾不當, 難道你去罵人嗎?

我是滿贊同亮的部份說法. 但是也要為自己的文字負責任.

Again, 我們都是成人了.

Frankie said...

seasonc,
如果觉得不对,提出意见是不妨的。但如果用
冒名匿名来回应就有问题了。

再者,不当面告诉作者,却在背后讨论中伤作者,那也是部落客之耻。

然而,会做出这样的事的都是成年人。好悲!